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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一名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外出买药并在药店吃药后突发老淤血,在抢救住院期间公司垫付了7万多人民币,并和家属签订了一个居民医保(公司没有在员工入职时及时购买职工医保)报销后差额的一个协议,3个月后员工已经逐渐康复,劳资专员请员工家属到公司结算住院费用,家属推辞当初签订的协议,劳资专员是否能为公司要回垫付的钱。我该怎么办呢?
不是工伤,怎样要回企业垫付的费用
士多啤梨2019-10-13 10: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1、职工自身疾病引起的住院,公司无任何责任。2、公司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在住院时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应当由医保报销的费用,要公司来承担,也是因此,你们才与家属签订了居民医保协议。如果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有差额,公司应当承担的是职工医保的差额部分,这是理应由公司承担的费用。至于垫付问题,法律上并无规定应当由公司垫付,即使是侵权责任中,法律也没有关于垫付的规定,既然你们已经垫付了,就需要解决向后的多出的费用问题,如果和家属协商不成,可以采用法律途径。
2019-10-13 10: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