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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工龄18个月的员工,公司一直没与她签劳动合同,工作3个月后开始给她交医社保。因她平时爱请假,8月份又请了1个月的假,于是公司与其协商解除合同,让她写了因个人原因而辞职的申请,公司与其协商签订了解除止劳动关系协议,给了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协议明确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的全部补偿(包括所有的法定补偿),约定了不再存在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签订后,她反悔了,现申请劳动仲裁,诉求当初未签劳动合同产生的8个月双倍工资。请问,该诉求是否合理,劳动仲裁是否支持?
员工与公司签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协议是否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花花草草2019-10-19 16: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1、18个月双倍工资的赔偿 2、超过一年期无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这时违反员工意愿的解除视为违法解除,违法解除也是双倍赔偿。
2019-10-19 1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