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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31号部门招用一个文员,未毕业,未签劳动合同,未签三方协议。2014.4.16号后就没有来上班,原因未知,4月30号作为自离处理,未发通知书。3月份有发一天工资,4月份自离后工资未发(正常情况下为5月发4月工资),现在6月3号他把公司告了,说没有发工资给他,这种情况是劳动法中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吗,这种情况公司能胜诉吗?
员工自离未发离职通知书
梦想还是要有的2019-10-20 08:2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4月份工资应当发至16日。劳动合同法的以按劳动获取报酬为宗旨,员工做法有不合理处,但劳动报酬是合法所得。当然,公司遇到自离应当做的是,到工资节点按日发放工资,并且发出书面到岗通知,并按企业规章制度处理。
2019-10-20 08: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