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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根据他的工作时长将医疗期修满了 我们要他来公司上班他说还是来不了要继续请假我们不批 如果跟他解除的话还需要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吗还有其他费用要支付吗可以解除合同吗
医疗期满解除合同需要经济补偿吗
用户17528467392019-10-23 10: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可以解除,但必须按相关法律给予相应的补偿。与通常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同,企业因员工医疗期满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涉及两类经济补偿:一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计算方式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97条的规定进行。 二是医疗补助费。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l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因员工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下,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2019-10-23 10: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