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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老板有两家公司,这两家公司的法人不是同一个人。在两个公司之间时常有人员调动,之前处理人员调动时公司要求先在一方离职后,再在另一方办理入职。这样对员工会有不接受,迫于继续在公司工作,一般会按照以上办理手续。请问这样符合劳动法吗?这样的问题怎么处理对公司、员工都比较好比较好?
两个不同的公司同一个老板工龄怎么算?
三只松鼠2019-10-2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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