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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有一类员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计件工资,薪酬主要以员工每月上门为用户提供服务次数来折算,规定超过A数量,给予“月总服务次数*每次上门服务单价”的奖励工资(这是大头工资),如果不超过A数量,则只发固定基本工资。那么问题来了,每月是以服务次数确定工资,员工在外面跑,无法实时监视,也就出现考勤、旷工、怠工无法判断的问题,每月没有完成A数量的员工哪些是天天去工作努力后未达到要求的,哪些是常常不去工作,消极旷工、怠工而未达到要求的怎么去评判?对于真正消极怠工的,又该怎么去合法合理地解除合同?还有一类员工因事、因病请假几天,月末如果达不到A数量,工资该如何结算?如果依旧能达到A数量以上,工资又该如何扣除?这些应该如何编入工作制度。

关于不定时工时制计件工资考勤与薪酬问题

猫小咪12019-10-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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