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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製造企業HR主管,目前下屬3人,之前下屬員工均為日薪制,即基本薪資加加班費,平時及假日加班,核給加班費。結果,她們3個人每天都加班,周六日也加班。為了提高效率,控制加班費用,在2個月前,我給她們調整了薪資,在原來的基礎上加了500-800元,但是是責任制度,意思是加班無加班費,但是加班可以調休。但這兩個月下來,沒有一個加班小時產生,偶爾周六要求招聘,也不積極對應。即便周六對應了,馬上要求調休。對部門工作造成很大困擾,請問我要怎麼辦?
HR適合責任制還是日薪制?
加速器2019-11-09 19:2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建议,跟他们深入的聊一下,让他们明白公司是一定会实行这样的工资制度,也从工作和生活的平衡的角度跟他们分析,现在工资提升了,还多了空闲时间,利用这多出来的时候大家可以进修一下,或多与家人在一起不是双赢吗?同时也让他们明白人事部很多时候是其它部门的表率,我们应该比其它人做得更好更规范。当时,你的立场要清楚和明白,每个薪酬方案都有其好处和不足之处,决定了就好好执行下去,一开始肯定会有阻力,当大家都明白这是不可改变的制度后,大家就会接受。
2019-11-09 19: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