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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事部的驾驶员,2011年10月入职购买保险至今,于2017年9月工作满7年。本应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由于该员工长期不服从管理,搬弄是非,造成员工之间想法颇多。期间没有为公司带来实际或直接的经济或名誉损失。现在公司打算,不与该驾驶员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相关劳动关系,重新招聘。1.应该如何合法处理2.怎么计算补偿金?或赔偿金?3.金额是按照去年全年的月平均工资*7个月吗?4.月平均工资是指的基本工资,是否包含绩效工资?
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决办法?
吧哩吧哩2019-11-15 08:0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1、收齐相关书面证据,因为这种人肯定不甘心自己被裁掉,会要求高额补偿金。所以书面证据是为将来仲裁做准备。2、入职2011年10月,至2017年4月是6年6个月,需支付7个月,如果未及6个月则是6.5个月,时间战自己把握。3、补偿金标准为前面12个月的平均值*74、月平均工资不含加班费,这点注意。就是你们和他应支付的工资。
2019-11-15 08: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