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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的培训专员,今天这个问题是关于我自己的,我进公司已经有三年多了,现在怀孕5个多月,前几天行政的人告诉我,我们的产假只有98天,按照《2017年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全文》上的规定执行,不参照四川省的产假规定,之前有两个人都是按照四川省158天执行,现在要按照国家规定98天执行,个人觉得这样执行有点不合情理,但是我又找不到国家具体的条款规定说需要参照省规执行的,公司这样执行有没有违法?
产假是98天还是按省规执行?
良缘2019-11-24 10: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用人单位所在地方人大制订的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执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本省产假是在国家法定产假基础上,再增加60天生育奖励假。因此,四川省女职工符合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产假就是158天。参考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以及户籍在本省而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
2019-11-24 10: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