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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一位男性员工,2004年到公司就职,入职时55岁,因公司的疏忽,该员工一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现该员工已到68岁,因手脚较慢,效率不高,公司准备辞退该员工,该员工要求公司赔偿之前未缴社保费用公司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1、到底要不要补交之前未缴纳的费用?2、他退休年龄已过2年,仲裁是否不会受理?有无时效方面的限制或者已过追溯期?3、该员工60岁后已开始享受农村的退休工资,与企业社会保险有无关联?4、如要补交是否仅仅补交60岁前的社会保险的费用?因该员工未满15年的规定,是否要补入职后工作年龄的社保费用年限?

有关已到退休年龄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费用问题?

下一站·幸福2019-11-26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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