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会员权益变动

儒思平台“超级会员”产品已关闭,已经开通对应权益的老用户不受其影响,请移步至APP或电脑端官网“我的"查看。

我知道了

一企业因市政规划,需要在市内跨区搬迁,并将成立新的全资子公司,企业可提供班车或交通补贴,按规定不属于劳动合同履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无需对员工进行补偿,但企业出于改善管理的考虑,想利用这次搬迁机会将一些表现不好的员工清理掉,所以,本次搬迁劳动关系调整的总体原则是先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再择优录用。简单来说有两条路供员工选择:1、15年以上工龄,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可选择补偿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内部退养;2、距离退休五年以上的,补偿后解除劳动关系,重新择优录用。但有个问题,如果一些距离退休五年以上,工龄三十年的老员工,不选择补偿后解除劳动关系,坚持要跟企业到新址工作,并且要坚持原岗位和待遇,有什么好的处理方法能达到企业的目的。

老员工不配合企业搬迁解除合同方案,坚持原岗位工作,如何处理

加速器2019-11-27 10:00

1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