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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有一工伤人员经劳鉴,劳鉴为五级,因是眼睛受伤,本人及家属认为不适合上班,也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我单位工资为基础工资加绩效奖金,自他受伤后单位一直给开资,金额比基础工资高,比正常上班低,现在提出工资低,无法满足家庭生活需要,单位根据他身体状况,不适合生产现场,只能安排更夫类工作,他本人不愿意,我该如何处理?
工伤人员经劳鉴后仍不上班,如何办理?
meimamo2019-11-28 20:2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9-11-28 2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