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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正值项目秋季校园招聘时间,我司拟在工商学校招聘实习生,实习生中有部分学生已经拿到中专毕业证(毕业证上毕业时间为2016年6月,目前还在学校套读函授或成考本科),此批学生将于2016年12月份以实习生身份到用工单位实习,按照规定的实习转社招流程要到2017年7月1日才能和这批学生签订劳动合同。这批学生在用工单位以实习生的角色工作这段时间(2016-12至2017-6)是否存在法务风险?不存在风险是否有相关法规、法律条文或者政策的支撑?

有毕业的应届生能当着实习生吗?有什么样的风险?

球球2019-12-0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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