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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一位男性员工,2004年到公司就职,入职时年龄55岁,因公司的疏忽,忘记给他缴纳社保,该员工因已满68岁,公司准备辞退该员工,该员工要求公司赔偿之前未缴社保费用,请问下大家,公司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1、是否要缴纳之前未缴纳的社保费用?2、因此员工已满68,超过60岁多,劳动仲裁是否不予受理?只能在法院上诉吗?3、此员工已享受到农村医保的退休工资,是否相关联?4、如要补交应该缴纳多少年的标准?是60岁之前未缴纳部分?还是入职后12年工龄都要缴纳?该员工的社会保险没有满15年。
辞退已超过退休年龄而又没有缴纳社保的风险有哪些?
士多啤梨2019-12-07 11:2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根据目前劳动法的规定:满60岁的男性,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不属于劳动者,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企业只能以返聘的形式。并非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总之,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倘若发生工伤,也不能在劳动法范畴处理,而应通过民事法处理。意思是:到法定退休年龄,可自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予聘用。
2019-12-07 11: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