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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一家建筑公司,前日发一起较为严重的工伤事故。工地现场有多个施工单位交叉作业,经调查工伤事故的责任是由于另外一家施工单位机械操作不当造成。现这家施工单位已经和伤者家属谈妥一次性补偿方式并双方签字。但伤者是我司员工,前期医药费5万多元公司已垫付,请问后期还有会面临哪些需要“扯皮”的问题及处理办法?
工伤补偿问题
安可若宁山2019-12-31 12: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本案是侵权与工伤的竞合,即,该员工的受伤即属于对方公司对他的人身侵权,也属于在公司的工伤!先考虑侵权问题,侵权问题的处理,公司可以帮助员工向对方公司多争取些,这也有利于公司后续处理工伤,侵权赔偿项目及数额按照人身侵权的司法解释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侵权方是否赔偿,并影响工伤待遇,故,发生工伤事故后,公司应当申报工伤,如果没有工伤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项目及数额,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法律上是支持双重赔偿的,但对于医疗费用、交通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适用的补充性赔偿,即,由侵权责任方或工伤保险一方赔偿即可,通常由侵权责任方赔偿。如果员工伤的严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侵犯方要根据伤残等级赔偿,而根据工伤等级,工伤保险基金还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如果员工劳动合同解除,要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补助金。
2019-12-31 12: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