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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我是公司的人事专员,销售部有一员工4月份离职,在5月份申报社保的时候,由于疏忽继续为其申报,在6月份核算5月工资的时候,查出来多为她买了一个月保险。她还有部分工作及提成移交另一员工。请问,追回保险合法吗?其次怎样合理的阐述并追回公司损失。

员工离职,人事疏忽多为其购买一个月保险,如何追回?

nickpapa2020-01-05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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