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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朋友在江西南昌一家信息技术公司人事部门工作,员工60人左右,公司有1名女员工怀孕5个月,现提出回家待产,产后再回公司上班。公司只给员工购买了养老保险,规定带薪产假1个月。公司为避免用工风险,想让该员工提出辞职,待休养好后再回公司上班,但员工一般是不同意的(南昌很多中小企业是不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也没有产假等假期-大环境,劳动法执行的不好,突出问题很多)。现公司存在以下用工风险:1.该员工在待产和休养期间若发生意外,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及责任大小的问题;2.该期间公司只支付1个月产假工资,养老保险停付的问题(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没有);3.该员工产后再回公司上班,工龄是累计还是重新计算的问题;4.若事后该员工因上述问题提出劳动争议,公司如何降低风险和处理?
员工回家待产,如何降低企业用工风险?
叶飞冲天2020-01-09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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