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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警辅,第一次签的时候是三年的合同,程序第二次甲方讨回合同甲方写试用期2个月,双方没有签字问第二次写的有法律效力吗?是否篡改合同吗?我问责期一个月刚开始他们叫我回来了,问责期到了也没叫我去上班和办理任何手续。他们做法对吗?该怎么办?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答
黑猫警长62020-01-09 14: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同一单位不能约定多次人试用期,继续合同是不能再约定试用期的。应该向公司问清楚情况,看公司是如何处理,据理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
2020-01-09 14: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