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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地方闹不明白,根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第十二条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此处的七个月以上,是指孕龄到28周即可,还是要过了28周,到29周才可以?

怀孕7个月以上的定义

小猪美腰叛 2020-01-1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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