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我司一名女员工试用期第二个月怀孕,欺瞒公司转正后并理直气壮地告知已怀孕不能收到任何恐吓,称身体不适要求休假,每次请假的病症都不一样:腰痛、孕期呕吐......等等,偶尔开药或是医嘱建议休息!从休病假之日起,是否可以按照医疗期的规定来审核?也就是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现在3个月已经休完,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女员工复工?

试用期怀孕欺瞒公司转正;怀孕后故意休假,公司该如何处理?

叶飞冲天2020-01-18 12:40

1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