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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公司会计岗位只设一个人编制,上月入职一位新会计,原会计与之交接近半个月,双方确认无误后原会计离职,这名新会计开始独立工作,随后就陆续出现很多问题,工作怠于汇报,跟进任务遇到点困难就退缩拒绝,私下各种抱怨原会计故意不交接清楚整她,数据出错要求修改直接说难做,上级稍微说了两句就提出离职,谈心后仍然说工作量大做不了要走,于是谈好马上开始招聘,新人到岗交接后再离职,她本人也同意了,但当天晚上突然发信息说第二天要请假回家,再三追问也说不出具体事由,连马上赶着要用的报表也没交就要直接回家。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处理?问题:1.请假没获得批准私自离岗就是旷工,我们可以按照旷一天扣三倍日薪的规定处罚吗?2.正值年终统计汇总正忙的时候,她集团的领导很生气,认为她任性离岗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要向劳动局告她赔偿半个月工资,这个可以吗?该怎么做比较恰当?3.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天申请就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我们根本来不及补充新人交接,该如何应对呢?

单人编制岗位的员工试用期任性离职怎么办?

良缘2020-01-28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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