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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十年前出工伤,未参保,单位应该如何做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我单位有一位员工男,35岁,入职时间为2003年7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2008年1月1日,2005年出工伤事故受伤:骨盆损伤、尿道严重损伤,丧失生育功能。因当时未上保险,所以单位支付的所有受伤费用,也未做工伤鉴定,在2013年给他参保,自此员工受伤到至今2016年,10年未来公司上班,单位一直给他发放2500元生活费。现因国家有关政策,单位对生产厂进行结构调整,解聘和待岗了很多员工,单位想解决他的事情,但是打电话一直未接,也不清楚10年来他身体恢复的情况如何。想请教各位高人,这种情况下如果单位想解聘此员工应该如何做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还有当时未参保出事故的材料都找不到了,单位能否否认其是工伤呢?现在领导要求人事出一个针对此员工的解决方案(肯定是给越少的钱越好),应该如何做?
士多啤梨2020-02-03 18:2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他这种情况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后才能确定如何赔偿,公司十年前很多工作都没有做到位,现在首要的是联系到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商定出一个一次性赔偿的额度,如果有异议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
2020-02-03 18: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