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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同行朋友们: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附加协议怎么写?
刚进这家公司,领导让做一份劳动合同和一份劳动合同附加协议。要求:1、劳动合同包括必备条款,不放试用期期限及工资等约定。2、正式工资福利待遇这些做在附加协议里,并且在附加协议中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3、想以后员工在调岗晋升的时候更换劳动附加协议就好。注:领导还说,因为我们按最低发社保,所以合同肯定是签最低工资,但是实际不是这样发,所以给员工会有附加合同。因为一但有法律申诉,如果实际是超过最低投保额,但是企业缴纳最低保险就会有一些麻烦。这方面我是小白,不知是否合理合法,不知有没有这方面的范本可供参考。
lucywawa2020-02-08 20:2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用人单位还可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020-02-08 2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