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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按流程离职后讨要加班工资,该不该付。

按照公司规定,应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但是员工着急去新的公司,无心再为公司工作。领导也就批准他提前离职。因为我们公司休大小周末,周六的工时是可以抵事假的,他之前有5天存休,离职后要求支付这几天的工资。领导的意思是,他突然离职给公司也造成了损失,已经同意他提前交接了,就不付这5天的工资了。到底该不该付这部分工资呢?应该以什么理由说服领导,会以什么理由说服员工呢?

lucywawa2020-02-26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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