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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按流程离职后讨要加班工资,该不该付。
按照公司规定,应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但是员工着急去新的公司,无心再为公司工作。领导也就批准他提前离职。因为我们公司休大小周末,周六的工时是可以抵事假的,他之前有5天存休,离职后要求支付这几天的工资。领导的意思是,他突然离职给公司也造成了损失,已经同意他提前交接了,就不付这5天的工资了。到底该不该付这部分工资呢?应该以什么理由说服领导,会以什么理由说服员工呢?
lucywawa2020-02-26 09:2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1、原则上,好商好量。我觉得这部分主要还是说服员工为主,公司已经批准他提前离职,那么这部分也不要和公司计较了,图个好聚好散。2、员工若要跟公司死磕,当然,员工的确有争取这部分的权利。那么,很简单,公司只能按制度流程奉陪,公司应当有存休换休息的流程,请他把流程走完。如果制度流程上他能通过,如果他的领导那边一路绿灯,那么那么企业愿赌服输,帮他把最后这几天算上。如果他做不到,那么只能视作其本人自动放弃。
2020-02-26 09: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