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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大家一下,公司员工受工伤后一直以未痊愈为由不来上班,面对这样员工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一员工2015年5月份在上班时受工伤膝盖受伤,伤残等级鉴定为十级,停工留薪期满多次通知上班均已无法行走拒接上班,这种情况公司应该如何处理,他的工资应该如何发放?
犬夜叉9992020-02-29 17:0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问题:1、伤残等级鉴定为十级;2、停工留薪期满拒绝上班;3、停工留薪期满后不上班如何发放工资。二、解决措施探讨:1、关于工伤停薪留职期和过期不上班处理:国家《工伤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所以,需要延长停薪留职期是在工伤等级认定前提出的,既然工伤等级已认定,医疗期已满,没有理由不上班,可以按违章处理的。三、鉴定伤残等级后的待遇问题: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所以,如果员工到期不上班,无任何手续,公司有相关规定,可以按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但是,因为员工被鉴定为工伤,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按本省的标准。
2020-02-29 17: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