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扣除10积分,您确认观看?
确认儒思平台“超级会员”产品已关闭,已经开通对应权益的老用户不受其影响,请移步至APP或电脑端官网“我的"查看。
怎么可以更合理地辞退500多名员工?谢谢
请教一下公司业务结束,怎么清退人员补偿比较少?背景:我公司是一家以通讯技术服务为主导业务的民营企业,业务依托移动公司,如果当年没投标成功,那么就一位着公司没业务,所有人员应该裁掉。 2014年7月份。得知我司未能中标,现打算辞退500多号员工, 方法一:就是计划是2014年8月31之前全部按劳动合同法计算补偿清退所有员工,但是这个成本太高。估计要1000万左右的补偿金。(含三期员工、离退休员工等) 方法二:为了节省成本,想逼员工自动离职,就是说不用员工上班,但是偶尔召集培训,第二个月开始发最低工资80%。(不知道可行否) 方法三:协商辞退。补偿相对少点,但是人员多,工作量很大,可能预期效果应该也不乐观。注意:我们公司不想做破产处理,因为2015年还可以投标,如果中标了,业务还可以继续。 目前比较急切的要处理这个事,请问各位大师有更好的办法吗?
落花生壳2020-03-01 14:0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1、你可以研究一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1)第二款,企业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中标不上,应该今年的业务堪忧,经营困难应该是会产生的)(2)第四款,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没项目了,没活了,劳动合同自然无法继续正常履行)。如果符合其中的情况,那么按照既定流程走: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员。(从四十一条第二款起的裁员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确定了裁员所适用的法律条文后,就是方案怎么走的问题:初步制定裁员方案,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咨询,因为最终要向他们报告,因此,一定程度上他们的答复是操作上的“标准答案”(现官不如现管)。一切都通过后,召开会议,走工会、全体职工商议、正式报告劳动行政部门等流程,并实施裁员。3、当然,企业也要考虑到员工再找工作的不易,可以一定程度上进行一些补贴和人文关怀。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后半部分的内容,六个月内重新招用的,应当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裁减的人员。4、关于你们劳动合同的建议:如果你们的工作与中标与否有关,存在很大的不确定因素的,可以考虑与职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不像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样,连续签订2次后,第三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中未涉及,但如果为你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了,继续签订的话,得考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这条参考使用,建议使用前同样咨询一下劳动行政部门。
2020-03-01 14: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