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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后不好好上班
公司员工王某90年入职,2010年发生工伤,在此期间一直休息,2012年工伤进行二次治疗手术,由于当时人力资源部未办理申报,二次治疗的手术费由个人借支10000元。员工与2013年10月经省级劳动部门鉴定伤残等级为7级。13年11月来上班,截止到目前,天天在公司混日子,也不好好工作,1、公司可采取什么方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样赔付最少?2、二次治疗费用怎么处理比较妥当?注意:1、该员工入职超过15年,不能轻易解除劳动合同;2、公司只想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好能让他自己提出辞职,但怎么能让他自己提出呢?如果他自己不提出,公司怎么走,赔付最少呢?
meimamo2020-03-05 09:2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提个思路:1、大家都走到了一个误区,就是工伤员工不能开除。其实,《劳动合同法》很明确,只是不能按照第四十、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不知道你们规章制度怎么样制定的,有没有符合他情况的条款。如果有,那么可以尝试以三十九条第二款解除合同。3、如果没有,可以给他做个沟通。就说他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考虑到情况特殊。大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当然,他对你们肯定是不信任,你可以说你已掌握到了证据,让他去找律师咨询是不是可以解除合同。
2020-03-05 09: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