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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
企业筹建期间,聘用的临时土建工人,因土建主管完全不懂工伤事务,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意外,肇事者已经承担责任,而伤者及家属事发6个月后来公司索要工伤认定及鉴定,企业应承提什么责任?对于企业有什么风险?如何与其谈,或规避风险?
加速器2020-03-07 18:0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法律上没有临时聘用的概念,只有劳动关系、派遣关系、劳务关系区分,你们的情况应该属于劳动关系。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本人非负主要责任,应当视为工伤。工伤与交通肇事侵权责任竞合,是可以要求双重赔偿的,即无论是否取得肇事方赔偿,都可以依据工伤,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像医药费这样的实际支出,不允许双重赔偿,一方赔偿即可。工伤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如果可以申请工伤定级,会依据级别给予一次性工伤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后两者离职时候给,查查工伤保险条例里面有明确规定。你们公司没有给交工伤保险吧,这个工伤赔偿完全由你们公司承担。如果企业没有给申请工伤,本人可以直接申请工伤。建议你们在明确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后,计算应当赔偿的金额,和员工签订工伤补偿协议,要求员工离职,对员工进行补偿,具体赔偿数额,你们可以协商。如果员工自行申请工伤鉴定,并申请劳动仲裁,你们除了工伤赔偿外,还有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公积金责任,到时候处理起来更会棘手。
2020-03-07 18: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