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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女职工合同即将到期,应该什么时候提前通知解除合同
您好,我想问问关于孕期女职工合同即将到期的问题,如果公司不想续合同了,应该什么时候通知员工?是她的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还是做劳动合同变更或续签到她休完产假、生完孩子后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吧哩吧哩2020-03-11 15:20
2个回答
筱寓
三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2020-03-18 17:1600
儒思小秘
上述案例中的三期员工合同到期顺延至哺乳期满(也就是产妇孩子满一周岁时),在三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2020-03-11 15: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