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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公司制度不完善,出现员工仲裁问题如何解决!
我们是初创公司2014年创立,公司成立的第一个月CEO带来了两位部门总监(属于销售岗位),两位总监工作了一个月提出离职,同时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并提起仲裁,仲裁要求补偿在职期间请假的工资(请假回家)、双休日加班费(在职期间所有双休日)、差旅费(回自家的出票) 。 公司在此阶段没有考勤机,公司制度还没有简历起来。我们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花花草草2020-03-14 17:2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1,既然是CEO带来的,一定要了解到实情,是不是他的意思;2,公司没有成文的的制度,可以参照劳动法;3,单独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诉他们,是CEO带来的,不要伤了和气。4,离职,依照'劳动法"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的,自离是没有补偿的!5,看看他们以什么理由申请仲裁,提供什么数据,提供哪些业绩,对照合同该给的要给,不该给的不要理他,由劳动仲裁来裁决;6,变坏事为好事,抓紧把制度搞起来。
2020-03-14 17: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