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扣除10积分,您确认观看?
确认儒思平台“超级会员”产品已关闭,已经开通对应权益的老用户不受其影响,请移步至APP或电脑端官网“我的"查看。
关于三期公司要变相裁员怎么办
某员工于2013年4月份到2014年9月份在福州两家兄弟公司上班,工资对半分,2014年9月份其中一家公司分离出去,就只做一家公司,工资恢复原来两家工资的总额,一直到2014年12月份。2015年1月份调到厦门,工作内容变成福州公司和厦门公司的都有做,工资再次被对半分,由两家公司分别发放,2016年5月份福州公司因为经营模式变更,并不是倒闭,福州员工几乎都裁员了,剩下几个,后期估计也不需要了。现在公司以福州业务撤销、工作量没有了为由,降薪,即福州工资不能给了,只能给厦门工资。该员工现处于孕期,该员工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呢?
lucywawa2020-03-17 09:0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按照劳动法,如果企业不是破产,是不可以解雇孕期、哺乳期、和产期的孕妇,如果无故裁员,可申请仲裁,如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企业必须补偿处在孕期、哺乳期、和产期的员工。赔偿基数可按照当地及规定来。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020-03-17 09: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