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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七天试工期是否合理?
现在很多企业都有试用期一说,但是否可以订立试工期,签订一份七天试工期协议?有的新人入职一星期内离职,公司提供食宿,还要培训,结果还没适应人就走了,造成人力物力浪费,是否可以约定七天试工期内离职的不予结算薪资?这符合规定吗?
良缘2020-04-05 10:2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不合法,存在二个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公司与员工仅约定七天的试工期协议无效,违反了法律规定,应视为劳动合同期限。其次员工在七天内离职的,应支付员工的劳动所得,至于你说的情形很多企业都有,如何从员工管理及对员工的吸引力上着手,可能更有效果。
2020-04-05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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