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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三方协议,是否能够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2011年12月,通过校园招聘的方式,浙江某民营企业M与大学生吴某签订了三方协议。2012年6月,大学毕业的吴某,到M公司任出纳一职。在试用期期间,公司经过考察发现吴某工作不努力,而且无法胜任出纳一职。2012年10月,M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吴某沟通,要求吴某在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他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公司坚持认为,吴某刚到公司工作前,公司曾与其签订三方协议,通知上明确注明了工作岗位,实习期薪资结构、报到时间等内容,应当视为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请结合本案例分析,吴某的申请会得到支持吗?签订三方协议,是否能够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花花草草2020-04-06 18: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案例解析:本案例中,吴某的申请会得到支持。签订三方协议是不能够代替劳动合同的,劳资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应具备一系列必备条款。这些规定一方面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做出了严格的要求。用人单位在确定录用应届生类型的员工时,会签订三方协议,但此时的三方协议往往并未包括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所有内容。建议用人单位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对于劳动者而言,应强化维权意识,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即使已签订三方协议,也必须与劳动者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020-04-06 18: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