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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的劳动合同到期(求大师大神支招)
我公司于2011年新车间开启时从同行单位挖聘四名熟练工,所谓的熟练工也未经任何的录用测试,便由当初的工程师与其们签订了聘用合同,合同未经过法律顾问过目,其中合同里涉及到工资为“保底”税后6000元,工作时间也相对较模糊,规定是一个月可以休息两天。但后期的工作中又涉及到了考核,工资并不是合同上的金额。目前是这几人的合同将于7月份到期,通过这三年的工作表现,公司已不想再用下去,但又将涉及一笔合同到期补偿金,公司也是不太愿意出的。我也想过先跟他们签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来规避,但现在的员工也比较懂法,又把投机不成蚀把米。求最优化的解决方案!
lily09092020-04-12 11:2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不管怎么说,以前也算是签到了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定部分,公司需支付的补偿金则是应该支付的。公司不愿意出,加上员工比较熟悉劳动合同法,所以一分不出是不可能的,更不可能用续签劳动合同来解决,因为续签到期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能有优势的,就是和员工沟通,了解员工想补偿的金额,通过几次沟通看能不能降低此金额。
2020-04-12 1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