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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否能延长
向大家请教一个问题:请问试用期能延长吗?比如你本来和员工约的是三个月,后来又要求延长一个月,这种合法吗?段海宇律师写的《人力成本法律管控一本通》里说试用期不可延长,理由是法律规定只能与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大家有看过这本书吗?
爱睡懒觉的喵2020-04-13 18:0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能延长,但操作了需要注意相关证据及信息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认可(试用期考核不达标/事/病假过长/其他调整等),是可以延长试用期,但不能超过劳动合同法期限。
2020-04-13 1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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