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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现只发40%,怎么办?
我在一家合资公司,现小股东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拖欠员工半年工资,公司以清算为由,仅支付我们1月、2月40%工费?都是干了5-6年的,现在员工又不敢辞职,怕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每年一个月的补偿?应该怎么办?
下一站·幸福2020-04-15 09: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以公司违法欠薪为由,向公司发解除通知,最好是邮寄,然后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补偿金,如果你在申请仲裁前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可能会获得额外25%的赔偿,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020-04-15 09: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