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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薪酬约定只是写“详见公司薪酬方案”这样的字样,是否可以?而且薪酬方案也是在不断的完善修改,如有更改,提高自然是无人有异议,如果是把原本不合理的降低比例,使得员工比原来拿的工资少,那么即使与员工协商也难以达到良好的效果吧?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不违反相关法律,大家是如何做的呢?
大笑2015-09-03 09:54
3个回答
大笑
嗯嗯,好的 谢谢崔老师
2015-09-05 09:0000
崔晓光
你可以给每个员工签个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薪酬变更只变更岗位协议。不过您说的降低薪酬,仍要跟员工协商,并签字。
2015-09-04 17:2400
崔晓光
如果这样写也没什么问题,因为这样写是把“公司薪酬方案”看作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出问题,比如要改变薪酬体系,要跟每个员工进行商量,且要签字,否则可能违法,因为变更劳动合同条款要双方同意,否则,无效。建议不要这么写。
2015-09-04 17: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