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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陈律师,您好,我遇到一个案例,发生在我朋友身上,想跟您咨询一下。问题点1:朋友怀孕六个月了,公司纯属个人恩怨,无故给她降职降薪,并且给她增加一倍工作量,平时五天工作制给她➕到六天,要求她周六也到公司上班,已经正式发了红头文件公示于众。问题点2:她在该公司工龄五年,共签订三次劳动合同,按劳动法第三次应该签订无固定期,可是公司却与她签订五年固定期,她不懂劳动法,所以就签订了。问题点3:五年来社保基数适中存在问题。综上所述她到海淀区仲裁,但是海淀区告诉她向她的情况,只赔偿工龄双倍工资,也就是5×2=10个的赔偿金,其他什么都得不到。我想问问老师,海淀仲裁所说的赔偿金数目合理合法吗?我们有其他什么方式方法帮助她?

筱晶哒2016-07-17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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