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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人事行政。 1、2月份上司让我配辅料的时候,看错了描述。3月份的时候告诉我配错了。当时公司并没有追究。 2、6月底,公司要撤销行政人事岗位。劝退我。 赔偿方案:给予底薪的赔偿,入职不满1年不享受婚假(18年公司制度明确婚假3天,晚婚假2天) 追责:告诉我3月份配错了辅料造成了一万多的损失,公司也没有追究。希望好聚好散。 3、我方要求赔偿1个月入职至今的平均工资(入职10个月),并要求公司赔偿试用期未缴纳的2个月社保费用。和婚假3天。 4、公司明确:协商不成,公司不接触劳动合同,直到合同期结束。不作任何的赔偿。至于两个月的社保,要自己去追索,并要求我本人赔偿3月份的损失。 5、没有岗位职责说明书,没有罚款的条例

沈落雁16912019-06-21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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