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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必知的个税新政,哪些情况可以少交税?
以下十五种情况可以不用交税: 1.生育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商业健康保险 《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规定: 企业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企业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 3.工伤补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 1、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2、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4.差旅费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第二条的规定: “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免征额标准,参考当地规定 5.误餐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第二条的规定: “误餐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免征额标准,参考当地规定 6. 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7.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之所以要扣除一定标准,是因为公务用车补贴在内的公务交通补贴中包含一定比例的公务费用,这部分公务费用应由公司承担,不构成员工的个人所得,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8.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过规定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具体标准根据当地规定 9.生活补贴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10.救济金 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11.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12.延长退休年龄高级专家取得的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 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 (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2)除上述(1)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13.供暖费补贴 按照当地标准在个税税前扣除,其中北京市等没有标准,全额合并工资薪金缴纳个税,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河北等省及自治区都有相关标准 14.抚恤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抚恤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15.军粮差价补贴/军人津贴/专业性补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 (1)政府特殊津贴、福利补助、夫妻分居补助、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子女保教补助费、机关在职军以上干部公勤费(保姆用费)、军粮差价补贴,属于军队干部的免税项目或者不属于本人所得的补贴、津贴,不用缴纳个税 (2)暂不征税的补贴、津贴有5项:军人职业津贴、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专业性补助、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伙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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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需要懂哪些基础的财务知识?
HR要懂得最基本的财务知识:现金流、预算、人力成本、毛利率等。
1056浏览1回复
新员工擅自离职
员工离职恐怕跟单位不正规有很大的关系,吃一堑,长一智!
946浏览2回复
员工不服从调岗,单位有权给予不赔偿辞退吗?
这个要看劳动合同对调岗怎么约定的,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员工的岗位,必须经过员工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892浏览1回复
劳动合同需要盖骑缝章吗?
没有骑缝章,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 不过,为了更好的防范风险,最好加盖骑缝章,以免有人会转空子,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44浏览1回复
公司是否可以用调休代替加班费?
劳动法并未规定可以优先安排调休,据此,加班是不能以调休来代替加班费的。
913浏览1回复
短信申请离职是否有效,可作为证据使用吗?
如果确认短信是本人所发的话,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926浏览1回复
员工中午吃饭(午休时间)上下楼梯摔伤算不算工伤?
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中发生损害而伤亡的情况。 如果员工吃饭上下楼梯摔伤能视为工作内容的合理延伸,就可认定为工伤。 个人认为即使工伤认定部门能认定为工伤,也不建议走工伤,建议走意外险。
987浏览1回复
如何快速掌握人力资源各个模块日常工作
1,公司部门设置、定员,部门有岗位职责、员工有岗位说明,就是人力资源规划,以后根据企业发展,业务变化,会有相应的变化;2,招聘与配置就是第二个模块;3,平时一定有入职培训的,这就是培训与开发模块;4,平时一定工资发放规定,这就是薪酬与绩效啊;5,员工到政府部门备案,有进、有出,期间一定有矛盾这就是劳动关系模块。
1054浏览1回复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提前几天?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但前提是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2、是书面通知还是口头通知,一般正规的单位都会书面通知,但是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3、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口头应该算,但是要有证据。 4、如果单位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员工就可以提出赔偿。
1059浏览1回复
办理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退休的条件:社保缴费“15年”和法定“退休年龄” 15年是指你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并交费,累计交费时间大于等于15年(实际累计交费时间加视同累计交费时间之和大于等于180个月)。 退休年龄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随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男满60周岁 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特殊工种的职工:男满55周岁 女满45周岁 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男满50周岁 女满45周岁 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 女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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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事的一定要对所有人吹溜拍马吗?
处理事情做到公平、公正,其他人说什么并不重要!只要领导能认可,背锅有时候也是难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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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12个月,关于解聘的十大误区有哪些?
关于解聘常见的十大误区: 误区一、试用期可随意解雇 误区二、只要愿意支付赔偿金,就可以随意解雇 误区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就是N+1 误区四、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最多支付12个月 误区五、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更难 误区六、女职工“三期”内一概不能解雇 误区七、工资越高,经济补偿金也越高 误区八、规章制度中规定了可解雇的情形就能解雇 误区九、解雇前不通知员工也会无妨 误区十、考核排在末位就可直接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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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1年目标是不是公司保密的,不能让人力部的人知道?
公司的目标包含很多部分,但是有一些部分是会让人力部知道的,自然就会知会人力部,但是其他一些部门的计划目标不会透漏给你,或者是你的职位不够,不需要了解到那些细节,只需要知道公司给你下达的目标去执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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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给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成功的岗前培训必须正确传递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为新员工迅速了解并融入企业起到铺垫作用,从而促进新员工的稳定,减少离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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