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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生子能否享受产假待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而《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0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按照本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根据以上规定,小芳休产假的请求应当批准,但由于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获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准生核准)的情况下生育,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因此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不给小芳上报生育保险待遇的决定是合法合理的,但要允许小芳休产假,且产假不得少于98天,如果不给安排休产假或克扣产假天数,则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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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闹事如何避免或及时有效解决?
1、可以宣传。毕竟大家对相关法律都不太清楚,特别是民法、刑法之类的,但宣传适当就可以了,对那些想带着闹事的人会有一定的威慑作用。2、内部管理。延迟发工资,一是应提前出通知说明,二是尽量减少这样的情况发生,否则影响将难以消除,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向公司领导极力建议;二是淡旺生产的事,建议在公司制度中给予如何发工资详细说明,如:淡季如何计算工资、如何扣之类的,即使因此出现员工离职,也比不说清楚的好,去口头解释都不如书面的有说服力啊。另外,淡季到来前可以想办法让一些员工离职,这样就不会造成人员过多而影响工作不饱和以及不得不请假而影响员工收入的情况。既然公司工资福利是当地中上等,招聘应当不是太困难的事。3、做好预案。出现罢工、闹事有时是难以避免的,所以要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哪些部门或人员必须到现场、如何分工、如何指挥,并且要有不同事件的不同方案,平时还应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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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员工社保差额可以由员工自己承担吗?
你们公司规定的制度没问题,但是制度要经职代会通过或者在劳动监察备案。像这种情况社保局不会找企业,都是自己承担。,肯定是不科学的,社保局的规定,社评补差会产生两部分,一部分单位补缴部分,一部分个人补缴部分,让员工承担单位补缴的部分,肯定是严重损害员工权益的,如果员工起诉维权,企业肯定是败诉的,最好和你的上级领导做好这方面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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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干扰企业,如何规避?
1、对企业招聘的补充。2、一般企业在发展到了100以上规模后,这比例会有所下降。3、面对老板的亲属,我们要对事不对人,要施展自己的才能,首先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4、要与其亲人沟通,不能高高在上,这也是一种管理办法。5、如果确有问题,可直接找老板说明,让老板出面协调。6、尽量不与其亲人发生冲突,以避免会有更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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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亡的赔偿
2014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4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参考2014年上年度即2013年劳动保险数据,计算的赔偿数额即为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参考的法律法规是法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2013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的20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6955元×20=539100元。 (2)要求:1、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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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第一天新员工入职的引导更有意义?
建议制作劳动手册,劳动手册包含制度、企业发展、企业文化等,详细全面的展示公司的优势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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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请医疗假,公司想辞退
1.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医疗保险并缴纳医疗保险费。劳动者在患病时自然也可以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的福利待遇。根据我国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患病医疗问题的复函》(劳办险字[1989]3号)和原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以享受的医疗期限为3个月。2.医疗期内不能辞退的。况且你还看不出他的业绩表现。3.公司辞退就违法,要承担风险,和老板说吧,等他医疗期结束后,再履行试用期考核,因为试用期还未满,所以病好了后,还要继续履行试用,医疗期的3个月是不算试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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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自以为是的下属?
建议。既然他认为他什么都会,自以为是,可以单独把某一项比较艰巨任务交给他,然后告知他必须完成的结果如何,作为一项考核。如果做得好的话,可以适当的进行表扬嘉奖,证明他也是有能力的,如果做不好的,针对他做不好的地方让其自己提出来,针对他本人的工作态度问题再提出解决方法。让其认识到他自己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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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到,我们要怎么去安抚一线员工
1、上班时间调整,避免高温时间:11:00—15:00;2、高温福利、补贴要到位;3、中午发放雪糕(2次/天)、绿豆汤、西瓜等降暑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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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受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由于符合上述条例规定可以请单位出面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如单位拒绝你们可以自己去申请,记住跟申请期限是一年;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认定书二、请假是否算正常出勤,得依据工伤认定书结果,如认定为工伤则停工留薪期内应视为正常出勤(以免影响当月工伤前出勤工资的计算),此期间内的工资根据《条例》按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实际按什么标准支付就看企业的能量了),对停工留薪期期限可以向人社局指定的部门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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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资和实际工资差别很大,加班费按哪个计算?
首先看你合同里把工资分为了哪几个部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是底薪不是基础工资,是员工正常工作时的综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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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恢复处理
1、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工伤事故发生后,如果伤害后果尚未发生,上述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无法预知是否会产生伤害后果、会产生什么样的伤害后果,也无法预知伤害后果会引发什么样的损失,当然也就无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虽然与民事诉讼时效不同,但在判断时效起算时间时,应当参照上述关于民事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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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老员工问题严重该提出哪些合理化建议?
1、在管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能以老卖老。 2、在企业内,老员工要起带头作用、示范作用。 3、老员工是传帮带的主体,应该主动接轨,起表帅作用。 4、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为此不允许有老员工的拖拉现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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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企上班产假期间有岗位津贴吗
企业上班产假只按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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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休产假期间被公司裁员,都能主张哪些赔偿?
三期职工享受特殊的保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若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该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月工资*工作年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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