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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HR部门领导不负责任,HR专员如何自我提升,并且争取晋升?
学习分主动学习和被动学习,等人教就属于被动学习,如果你的领导本身专业度就不是很好,或者没有培训能力,那你想提升自己就更不能指望这种被动学习的模式。其实自寻资源主动学习的方式很多。比如做好工作总结,看研究分析实操案例,论坛交流,报班考级等等,都是学习的方法,所以只要有学习的意愿总会找到办法。关于晋升,其实很多时候跳槽是最好的晋升方式。但前提是你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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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资部把考勤录入错误了,12月份的工资已经发放了,责任在谁?
资部每月都会发出邮件,考勤汇总如果在3个工作日内没有意见,就默认正确的如果这一条有规章制度支持,那么从法理上来讲,这个不用补不过看公司情况确定是否要补。责任的话,制作考勤、员工的签字都有责任。财务负责审核,应该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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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半懂不懂的老板,和没有决策力的老板
你说的这个问题,说真的每个老板性格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建议单独与老板很深入地沟通一次,了解一下老板的具体目标及心理期望值,年度的目标应该由老板拍板,不可能由HR做决定,HR可以根据老板的具体目标,制定相关的考核及其他事项方案,可以提供一至两个方案,供老板选择,至于考核的事情就要利用好各部门的负责人,了解他们具体的想法,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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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强烈要求不买社保的问题
1、不买社会保险,购买雇主责任险2、要了解领导为什么必须给员工买保险的意图,再进行下一步工作开展3、如果非要买保险,看领导能否批准以加薪形式将员工个人承担部分支付到工资中,这样发下来的工资就还是以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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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三方协议,是否能够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案例解析:本案例中,吴某的申请会得到支持。签订三方协议是不能够代替劳动合同的,劳资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应具备一系列必备条款。这些规定一方面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做出了严格的要求。用人单位在确定录用应届生类型的员工时,会签订三方协议,但此时的三方协议往往并未包括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所有内容。建议用人单位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对于劳动者而言,应强化维权意识,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即使已签订三方协议,也必须与劳动者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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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医疗期内合同期满,企业能终止劳动关系吗?
知识点: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案例解析:本案例中,李某的申请会得到支持。李某在医疗期内,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也不能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合同延续至医疗期满为止。企业与李某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恢复双方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李某病假工资。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其终止合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以下情形消失:(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根据该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遇到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正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则原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停工医疗情形消失。李某在医疗期内即使合同期满,只要李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企业就应顺延其劳动合同期。所以,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企业恢复与李某的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合同至医疗期满,并支付李某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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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管理以老卖老无视公司的制度
首先提出质疑:“以老卖老”应该为“倚老卖老”答题:1)你所说“老板老同事倚老卖老无视公司制度”,首先HR要反思执行力有问题。最好先和老板沟通,取得其支持,按制度办事,若老板真的对处理倚老卖老的老同事而你HR有看法,那HR真的要想办法另谋高就了,这样的企业无法呆下去。2)你说“良性沟通外”,证明你与他们进行过良性沟通而无明显效果,因此HR也要反思一下整个部门的威信是否建立起来,HR是否太软弱了,制度是否合理、完善。因此对制度的条款有针对性的修改一下,并认真的执行,来约束所有员工(包括老板的老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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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制度规定未休年休假逾期作废,是否有效?
对于洪某与公司之间的争议处理结果,这是用人单位没弄清法律规定,完全凭误解单位制度造成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此外,《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由此可见,法律对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在自己的规章制度中自设的条件不符合以上规定要求。法律要求员工因自身原因不休年休假,必须由本人书面提出,单位规定的视为放弃的做法亦与以上规定不符,故洪某所在公司制定的该项制度是不合法的,对其不产生拘束力。洪某的仲裁主张理应得到支持。 案例延伸解读:带薪年休假中累积工作时间如何界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 一、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以上的情形。 二、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时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它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时间(视同工作时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所以职工带薪年休假中累积工作年限的界定,因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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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人员的管理问题
1培训。了解前往地区的风俗习惯,这个很重要。2环境。找有在目标地区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针对性的讲解,使他们熟悉环境信息以及各种注意事项。3项目承包方的支付和帮助。4与中国驻当地试管保持联系,以便特殊情况寻求帮助或庇护。5 各种保险,包括意外伤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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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居住证呈“冻结状态”怎么办?
原单位离职后的半年内,新单位要及时的在居住证管理系统内录入该名员工的资料,而且企业经办人要及时拿员工的居住证到企业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刷新一下,要不然就会处于临时卡,临时卡一年之后未更新的话,就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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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变更要重签劳动合同吗?
你说的应该就是公司更换了法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要重新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愿意重签的可以重签,并且承认以前的工龄。不愿意重签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做出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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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各部门工作编制成册的问题
可以让各部门写自己的职责、制度、流程,然后人力部最后整理,归档,校验是否合格。是否写入工作手册,看公司情况而定,一般情况这些部门和其它部门交集很多,应该写入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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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平衡新老员工同时缴纳保险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只要合法的办事,大家都会平衡的。社会保险是强制执行的,一旦有员工去仲裁,不仅会支持,用人单位还要补缴和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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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人赔偿标准是否合理
公司应该按照合理的考核程序实行末位淘汰制,针对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裁剪,最好有理有据,否则公司存在的一些漏洞会被有心之人利用,而且公司跟员工谈到赔偿时尽量从法理出发,切不可随意按人情补偿,否则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公司出现上述情况有可能是没有明确的考核情况将人员进行裁减。导致一部分未在裁列的人产生一种错误的意识,全程要做到透明化。明确告知只有被公司辞退的人员才会有赔偿,针对消极怠工等违纪违规人员被辞退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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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业放假流程?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因企业原因放假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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