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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一家小工厂,骨干在公司工作多年,是工厂的管理者,最近还把其岳父带来公司让其上班,其岳父年龄已经快60,其管理者在公司多年,BOSS想让其高龄家属离职,留住工厂管理者,如何有技巧交谈让其家属离职呢?
任何技巧在利益面前都会失去作用,所谓沟通技术,也是一种利益谈判的技术。其技术要领如下:1.首先要了解被沟通方真实需求,2.其实如何形成并沟通双赢的方案,3.最后的顾全面子的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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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工厂拖欠工资跳楼自杀工厂有责任吗 ?
这个企业肯定要承担责任的了。不过涉及到自杀的事情,已经不是简单的劳动纠纷了,等待相关部门怎么说,然后在就是企业和员工家属好好交流沟通,先安慰员工家属,再来一起协商赔偿补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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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物流公司,外来务工人员较多,且流动性比较大。我们一直被工伤保险yiliao费报销问题所困扰,公司给工人买的是进城务工险,工人受伤,公司出钱看病,但是看完病有的人员就马上离职回家了,工伤鉴定程序还没有走完,而社保局的规定是没有做工伤鉴定不给医疗费报销,所以造成了不少医疗费烂账。老板说这是我们人事的事情,让我们出方法规避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属于工伤的员工,要在他离职前给他做好宣传,工伤认定之后要做伤残等级鉴定,这之后再走会有一次性补偿金,讲清楚,都会等到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只不过因公受伤停工医疗期单位要付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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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觉得在家族式企业里面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统一的薪酬体系 因为觉得都是自己人 所以都是一股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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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一员工,来公司2年7个月了,因为和老板有关系,所以从员工提到上下模,又从上下模提到技术员,工作没能力,员工对他也有很大的意见,今年公司采取考核制度,第一次考核他直接没来,第二次考核,他考了10多分,公司对他也进行过多次培训,可是他却连最基本的机器都不会修,而且做事吊儿郎当的,放在原来的岗位,根本不行,现在公司决定调他去别的岗位,工资维持不变,刚开始他不同意调岗,现在同意调岗,但是三天两头不来上班,工作也不正经做,给部门造成很大的压力,他听说如果公司辞退他,可以拿到3个月的赔偿金(此员工借公司名义加办信用卡,经常拖欠银行钱,银行曾多次打电话到公司找他),现在做事更不好了,整天给公司找事,好让公司辞退他,(公司不想辞退他,赔钱是小事就怕给公司造成影响,让员工都效仿他的做法)对于这样的员工,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去应对,而不触犯劳动法?
1、公司得有员工手册,而且这员工也有员工手册签收单之类的东西2、员工手册里面有考勤违纪的处罚条款3、每次迟到,必须让员工签字,累计一定程度,记过,记大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法有很明确的规定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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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公司管理,想把劳动合同到期日相近的员工统一时间进行续签,这样就会有部分人的劳动合同在新旧日期上有重叠,这样做可以吗?重叠时间段是遵照新旧劳动合同的哪个?比如:旧劳动合同2012.7.12----2013.7.11,新劳动合同2013.7.1---2014.6.30?
只要后面的是2013.7.12开始就行。集中在四个月,日期靠近哪个,续签的终止时间就往哪个月靠。比如原合同是2012.7.12-2013.7.11,续签的合同就是2013.7.11-2014.6.30.或者旧合同2012.8.16-2013.8.16,新合同就是2013.8.16-201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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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准备辞退一些能力不足的员工,是正式员工,想安劳动法(无过错)正常辞退,这个员工未在公司工作半年(5个月),提前1个月书面辞退,这一个月算不算在工作年限里呢?如果到一个月,员工正式离职时,刚好半年,但是书面通知辞退是在5个月的样子,那是赔偿半个月还是一个月呢?
1、提前一个月只是通知辞退,办理离职时间才是真正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所以这1个月要算到工龄里的,也就是说要补偿1个月工资2、可以立即解除合同,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这样补偿就是半个月工资了。3、你们这个无过错辞退是有问题的,就像你案例中写到的原因是能力不足,但能力不足是否胜任岗位要求是关键,勉强能胜任是不能解除的,对这种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协商解除,第二重是要培训或调岗后证明其仍然不能胜任后解除,都要支付补偿金。4、这种解除建议用协商比较好,如果员工愿意,尽快解决,哪怕企业多付出一点。但流程和文件要做完善,避免成为违法解除就比较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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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缴纳的生育保险,但在青岛生育,能享受什么生育福利?生育费用能报销吗?生育津贴能办理吗?
建议咨询一下深圳当地的社保部门。从北京的情况来看,在北京缴纳生育保险,但在其他省份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剩余的,生育费用和生育津贴均能正常办理,标准同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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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时横穿马路,离人行道几米远,被车撞伤,对方负主要责任,员工负次要责任,如果公司报工伤,公司会承担哪些费用?
如果工伤认定成功的话,要支付的费用有:1、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哦);2、护理费(如果工伤员工生活不能自理,那么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3、离职之后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至于具体的金额和需要支付的月数,要看工伤鉴定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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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同学,他在公司已经工作一年时间了,前一段时间他负责的项目没有及时完成,他当月工资被扣了1900,(他基本工资三千多再加上绩效总共四千多点,扣了1900后还剩3000),然后没过多久领导找我同学谈话,要辞退他,他们领导的意思好像是让他自己说辞职,想咨询一下我同学该怎么维护他的权益呢?
1、制定程序合法;2、制度内容合法。员工可以表示不知道公司有该项制度(前提是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员工知道该项制度,证据有:培训签到表、员工签字的员工手册、公司关于直接涉及员工利益的制度是否经员工讨论,征求公会意见,公示等),如果公司拿的出证据,则员工没有办法;3、即便公司规章制度完备,但如果公司之前有类似情况,却没有辞退的,可以作为仲裁时的参考,认为公司制度存在执行上的问题。4、通过调岗、降薪等方式迫使员工主动提出离职;5、通过口头通知员工离职,但不出具离职证明,待员工达到连续旷工可以直接辞退期限后,书面通知员工“因连续旷工辞退”。员工破解:6、调岗、降薪需要公司跟员工协商一致才可以实行。但公司可以根据这次项目未及时交付为由认为员工能力不足以胜任,开始漫长的培训、考核、再培训、再考核的方式跟员工磨时间。破解方法没有;7、做好录音、录像,证明公司已经口头通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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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自己提出离职,有写离职申请表和交接表,公司还要出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吗,员工还要在这上面盖手指纹?
办结离职手续后,开具离职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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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在北京总部在浙江,之前我们用的一直是浙江的劳动合同版本,但由于地区不同,怕有些内容不符合北京的,所以想确认一下这些内容是否有风险,请问应该去哪里问并且申请工作时制?
劳动合同内容肯定要按照北京当地的内容走,因为你们员工工作地在北京。最好问问当地的劳动部门或者法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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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取消我们分公司的岗位 在外地成立了统一管理的中心,我不能去外地 也不接受调岗销售 公司好像也不会给补偿 我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1、我在公司工作3年多。2、公司的意思是给一个月的时间让我们自动离职3、我29岁已婚未育,本打算今年年底怀孕,现在计划被打乱了,而且按照现在的职场潜规则来说出去找工作很难。我该怎么做,怎么保证自己的利益?
如果是口头的可以不予理睬,如果是书面的,表示不同意换岗并复印留存跟,同时以劳动合同变更为协商一致去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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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个行政入职俩月之后然后怀孕。但是在告知公司之后就连续十天请病假,且是在领导未批准的情况下,所以公司在连续发完三封警告书之后发出了第四封的辞退信,现在她告到了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我们同意了结果又请了一周的假,对于这种行为公司应该怎么处理了?
合同法42条只规定三期的员工不能以40条、41条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并没说不能以39条来解除劳动关系。“在告知公司之后就连续十天请病假,且是在领导未批准的情况下”,这就是未按公司流程做事,可以按39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关系——前提是你们公司有制定相关规定。另外,三期员工不是不能开除,而是不能像普通员工那样对待。但是这并不等于三期员工就是手持免死金牌可以视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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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劳动合同有限期限是可以签1.3.5年那么是否可以签7.8.9年呢?
劳动合同法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8)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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