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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想要辞退员工,觉得员工实在是能力达不到,每次面谈都是态度很诚恳,死不悔改的那种情况。跟人事反馈,想要辞退,人事应该怎么操作呢?公司没有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不知道应该怎么操作,感觉很为难。另外,如果真的需要辞退的话,面谈应该怎么谈呢?
想以不能胜任岗位辞退的话,试用期否,工作不符合要求,部门负责人死命批评,批评久了,人资出面跟他协商解除,给他N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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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一名员工,有正常休假期间外出玩不小心手指被车门夹伤,可以算工伤吗?她有购买社保,有到医院治疗但未住院,医疗费用能报吗?
1、不算工伤,因为其受伤和工作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2、在医院治疗的,属于医疗保险的范围,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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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一年后,要续签劳动合同,很多人都会拒绝续签,该怎么办?
不续签就算终止合同,没有补偿。留存书面证明,公司出具续签劳动合同协议,员工主动放弃续签劳动合同协议让他们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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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一员工是部队退役下来的(正团),公司聘用时,他提出自己社保有地方交,只需要给他进行社保补助就行了,公司即在每月工资里给他做了社保补助。工作一个时期后他发生了工伤,请问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同样按正常的工伤处理流程就好。做工伤认定申请时,再咨询一下工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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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于2009年4月进入某高新技术企业A担任技术总工程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该协议约定:员工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两年内,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不得自营类似的产品或服务。同时约定: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其离开公司前一年的实际年度总收入的2倍。2012年2月,王某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双方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于每月10日打入王某的工资卡。公司按约定执行协议。2012年7月,王某出任某公司B的技术顾问,该公司与原企业的经营项目基本相同。A企业要求王某履行竞业禁止协议,王某置之不理。经多次交涉后,A企业于2012年6月诉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王某履行竞业禁止协议,并支付违约金。请问,公司的仲裁申请能够得到支持吗?
案例解析:公司的仲裁请求能够得到支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协议一旦签订,双方都受其约束,一方违约,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公司与王某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该协议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内容及王某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作了明确约定,公司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已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因此竞业禁止协议合法有效。因此,公司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的仲裁请求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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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怀孕员工提前请假?按规定女职工产假98天,员工怀孕不到生育期便请病休息不来公司上班,又不能提供病假条,且超过公司请假规定,这种休息怎么算?
对于三期女工,如果不能适应原岗位,可以暂时调整岗位。如果怀孕接近生产期,企业出于人性化管理,要求出具医院建议休息的证明,按病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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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同事现在交了七年多失业保险,是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吗?以后再就业之后如果再失业还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吗?
缴纳的失业保险已经七年多了,如果按现在失业计算领取失业金,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再就业之后就不能继续领取失业金,如果又再失业依然可以领取。但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会重新计算。《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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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31号部门招用一个文员,未毕业,未签劳动合同,未签三方协议。2014.4.16号后就没有来上班,原因未知,4月30号作为自离处理,未发通知书。3月份有发一天工资,4月份自离后工资未发(正常情况下为5月发4月工资),现在6月3号他把公司告了,说没有发工资给他,这种情况是劳动法中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吗,这种情况公司能胜诉吗?
4月份工资应当发至16日。劳动合同法的以按劳动获取报酬为宗旨,员工做法有不合理处,但劳动报酬是合法所得。当然,公司遇到自离应当做的是,到工资节点按日发放工资,并且发出书面到岗通知,并按企业规章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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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应届毕业生,上个月19号入职,工作表现一般,到目前各种请假4次,近两次总是以身体不舒服为由,请教大家遇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1、对于身体出现不适请假,要医生出具病假证明,如果贵公司人力资源部表示怀疑,可以去医院进行咨询,关于病休最好还是遵照医嘱;2、对于员工的请假,公司要做好严格的休假审批,不能想休就休,针对一些情况做出说明;3、公司也要留存相关的证明资料,包括考勤、绩效、请假单据的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也要进行沟通,看该员工还有没有留用的必要性,一旦要解除劳动合同,上述资料会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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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员工婚后一直要不上孩子,最近想修养治疗,不是住院治疗,就是看看医生,在家吃药打针,想请假1个月,公司无此先例,想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1、如果其能提供正规医院的病休证明,则应该依医疗期规定给予病假;2、若不能提供病休证明,员工想请假,公司可依实际情况及公司规章制度批准其事假;3、要与员工说明清楚,请假最多可以批准多少天,休假结束后,必须回到岗位;另外,HR也要作两手准备,一是避免其继续请假,不回到岗位,二是避免其工作无人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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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资料、听过很多课,但是那些方式方法,真正运用在皇亲国戚上面,那些比较二的还是无任何作用,就给你耍横,蛮不讲理,如何才能真正更好的去管理那些皇亲国戚呢?
1、善用“皇”的权。皇亲国戚敢耍横,是杖着与“皇”的特殊关系,但耍横的事多半“皇”是不知道的。适时的让“皇”出面,就会收敛很多。2、不要想着用权压着他们,他们耍横,也许就是想展示一下他们的特权,如果不是原则性的问题,就让着他们,如果是原则性的问题,也可以顺着他们说下去,但要把接下来可能发生的危害表达出来,让他们自己知道在自己耍横的时候对企业会造成什么的损失。也可以避其锋芒,心平气和时再谈论事情。任性过后,他们也清楚利弊。“皇”的利益也就是他们的利益,他们也不愿意损害“皇”的利益。3、与皇亲国戚多沟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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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一家微小企业,员工在50人左右,因为是一家家族企业,所以各部门领导都是家里面的人,想提升的话估计很难。有些时候,不管你胃公司做的太多,而且还受了很多委屈,公司领导一句慰问的话语都没有,反而还说是你工作做的不够精确。在公司里,HR这个部门也得不到更多的好的待遇和受不到领导及同事的重视。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建议:1,如果你的确为公司在工作中是作了很多的事实,如果你的薪资和工作量成正比,那受点委屈但为了生活也就包容一下算了。2,如果有领导批评说你的工作做得不细致不够完善的话,建议自己多反思一下,在哪些存在的问题点上可以改进提升自己。3,可以考虑要求加薪,如果真的是薪资待遇低的话而要求加薪被拒绝,可以考虑跳槽。4,如果在小公司学习不到更好的内容而且发展前景也受限制的话那尽早离职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5,其实也不难看出你对自己有点不自信,可以抽空多阅读看一下人资方面的专业书籍来增加自己专业知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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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一老员工,是我们公司的保安班长,之前工作很积极也挺负责人的。不知道是不是最近公司决定将超市店长调到人力行政中心从事行政专员岗位的原因,目前情绪化很员工,能感觉得出他很有怨言。和他交谈,他只说想找总监谈,不想和我们谈,我们解决不了问题,他不想当保安不想坐岗,想当巡逻员。问题的关键是:一、公司现在没有专门巡逻的岗位;二、该员工电脑不会用,不适合办公类岗位。面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呢?
1、说明企业没有这样的设置; 2、企业就是有,也要实行竞争的竞选办法; 3、企业的每一个人,都不能随意地选择自己喜欢的岗位,否则企业不乱套了。 4、如果有不满意的,可逐级向上级反映,不能越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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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企业文化的企业才能够持久发展吗?
1、一个良好的企业,才有丰富的企业文化,其原因是需要企业的大量投入。 2、这有声有色是需要代价的,不然也没精力做企业文化。 所以,由此说明企业能持久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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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工龄18个月的员工,公司一直没与她签劳动合同,工作3个月后开始给她交医社保。因她平时爱请假,8月份又请了1个月的假,于是公司与其协商解除合同,让她写了因个人原因而辞职的申请,公司与其协商签订了解除止劳动关系协议,给了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协议明确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的全部补偿(包括所有的法定补偿),约定了不再存在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签订后,她反悔了,现申请劳动仲裁,诉求当初未签劳动合同产生的8个月双倍工资。请问,该诉求是否合理,劳动仲裁是否支持?
1、18个月双倍工资的赔偿 2、超过一年期无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这时违反员工意愿的解除视为违法解除,违法解除也是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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