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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招聘的痛点
招聘的通病,企业和应聘者都同样面临的困惑
965浏览1回复
疫情下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可延期?
违法行为
967浏览1回复
辞退员工方面
需要有切实证据表明新人离职是他们直接造成的,另外可以设定绩效考核,做好制度管理,达不到标准可以调岗直至辞退
870浏览1回复
如何找到合适工作。
运气和机会结合个人的实力
829浏览1回复
很好用的软件哦
很好呀
821浏览1回复
有时候很迷茫
迷茫期过了就会一切都好的
845浏览1回复
怎么规避仓库管理员的监守自盗问题?
增加监管力度,进销存需要三级把关和盘点
830浏览1回复
公司中途变更主体,离职证明应该怎么开?
开具社保缴费单位公司的
2001浏览1回复
事实劳动关系不到三个月,那么属于成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建立劳动关系始一个月之内要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没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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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已过公司以不适合为由解除合同,我想继续履行合同该怎么办?
无论是否过试用期,如果公司认为不适合是需要举证的。如果举证不了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经济补偿。如果已过试用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多给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851浏览1回复
怎样将2个公司的人员部分互调,怎样来处理?
1、如果要做好,先做好预案,将要考虑到的问题一一考虑周全。 2、事先张贴宣传告示,公布相关的预方案,让员工有思想准备。 3、对于有疑问的,再一个个做好思想工作。 4、最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配、调整等。
908浏览1回复
工作9个月,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提前30天通知,应该赔多少? 1、劳动法说违法解除按双倍
你的劳动合同是多长时间的?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你也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那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依案例:应该得到两倍的本人月均工资的赔偿,月均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的,按当地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赔偿。
876浏览1回复
已休结束工伤假期,未鉴定等级,用人单位可以不发工资吗
1.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2.工伤医疗期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判断能否正常工作,如不能正常工作,按鉴定等级1-10级每月给予津贴赔偿。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额外赔偿:按工作年限2倍经济补偿金(建议由本人提出主动离职)4.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营养费等5.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交通、食宿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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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不够12个月生孩的要怎么处理?
我们这边也是需要满一年才能享受生育津贴且报销生育费用,但同时规定,对于累计未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报销费满12月后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社保局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剩余费用就是本人先行现金支付,满12月后的1年内向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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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必须考核后才能续签合同这合法吗
这个要看考核的时间来算了1、如果是合同期前考核完成就是合法,考核不合格就给于经济补偿金,如时间可以就提前一个月通知,让员工走人,如合格就续签。2、如果合同期到了,再进行考核就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的,自己去查一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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