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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制造型企业,成立近10年,在快速发展期间,对市场发展预期过于自信,导致人员膨胀,近3年年底都会梳理人员,结合业务缩减整合(减少)一部分人;又逢年底,同样的事情即将发生,作为人力资源部员工,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因为这会对留下的人产生不良影响,进而影响企业文化良性发展,该如何做?
发现问题,什么原因导致人员膨胀,这个问题需要hr联合市场部,老板先解决,不然会一直恶性循环。如果上述问题无法解决,那么hr只有在保证员工权益同时尽量不违法合同法等法规;对于骨干员工,要及时沟通避免人心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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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觉得自己的职业规划不够明确,只有个大概的目标,如何制定行动方案、学哪些重要且必需的知识、如何检验阶段达标情况?如何让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与公司期望的工作目标互相促进?
就业力提升有10大黄金法则:规划人生、正视弱点、掌握趋势、全力以赴、参与社会、终身学习、自我激励、要事在先、群我修炼和广结善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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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说明书是人力资源管理中一个很重要的材料。在工作中应如何做好岗位说明书,从而为人力资源工作者,在任职资格管理、岗位管理、岗位职级管理中提供重要的依据?
岗位说明书的制定我相信你也一定从教科书或者一些资料中学习过。举一个怎样制定公司所有岗位说明书的过程,希望有所帮助。1、首先要对制定岗位说明书达成共识。岗位说明书的制定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又基础又重要。很多公司都有岗位说明书但是能直接用的很少,其他部门的负责人也不看好岗位说明书。所以在开始前一定要获得各个部门的支持(建议进行培训)。2、其次制定岗位说明书模板。一定要统一模板,这样方便填写和使用。模板具体附后。3、要明确该项工作的完成的职责以及时间。这就是要明确岗位说明书制定的主体部门是各用人部门,人事部是负责协调与指导;该项工作的时间期限一般设定为2个月。因为各部门还有很多其他工作,所以尽量考虑到工作现状。4、岗位说明书制定好后一定要打印成册发放给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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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专科毕业生及在校自考了天津大学的商务管理专业,毕业出来在一家四百多人的出口自行车公司里做外贸业务这一块,由于公司不是太大,很多的事都是我们做业务的自己负责,我主要负责和客户沟通联系下订单,外加报关,做合同等。但是目前这家公司组织结构不明确,人资部门不完善,在管理上也很多的不明确,公司老板开会也和我们说过,我没有想过把我的企业办的有多大,只要能生存下去赚到钱就行了,公司从来没打算在管理方面上加大成本,公司只有一个负责人资方面的工作,而且公司有一种心态,如果员工不说交保险的事,公司都不打算给员工交保险,很多的体制不完善,而且现在公司把各车间的部门给外承包了,管理更是一片乱,而且出问题了一个个的推卸责任,所以我想在新的2015年对自己的职场上有新的突破.我目前22岁,我在学校的时候和外加上自考本科的时候学了不少管理方面的工作,对这块也有不少的了解,现在自己每天下班了看书,自己也报了人资三级,是今年五月份考试,因为之前自己也自考了商务管理,所以相对来说,自己看考人资三级的教材还是能理解的,同时报人资三级也报了培训班(包括网络班),目前培训班还没开课,我已经自己预习了考试的教材,外加上到时候开课上培训,我相信我是能在今年的5月份把人资三级考下来的。所以想请教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顺利的转行进入到人事方面的工作。请教问题:1.自己的想法是等到5月份把人资三级考下来了,就把目前的工作辞退转入人事方面的工作,同时想请教一下,我一定要非得等到5月份把人资三级考下来了再转行到人事方面的工作吗?2.就我目前的情况来说,我适合转行吗?如果不适合,我还要在哪方面上努力,因为自己本身就很想从事人资方面的工作,但是好多的企业都要求说要有经验的,因此自己毕业的时候就和人事擦身而过3.如果加入到人事方面的工作,像我这样的情况,我应该如何在面试中脱颖而出?(说明一下,因为我刚来目前这公司的时候来的是公司新成立的外贸业务二部,没有老员工带,工作上负责的东西,领导(领导50多岁)不会用电脑就教了我怎么和客户沟通和自行车相关的知识,报关没有人教自己,都是自己去问同事,自己摸索出来的,至于做做什么电子表格啊,在中学的时候有培训过,这个自己都会。)4.目前就想到这些问题了,但是希望能得到建议。
1、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六大职能,结合相关的考证好好学习,这是一个好办法。2、多接触相关的业务知识,这也是非常好的办法。3、在自己的群内好好交流,通过相关的平台,作为业务和经验的桥梁。总之,只要多管理齐下,一定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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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丧假,外公外婆算直系亲属吗?有法律依据么?
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一般现有企业认定外公外婆为非直系亲属,非国营企业公司制度中丧假可以自行规定,具体依公司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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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所英语培训机构,领导希望多从内部选拔人才,现在在扩张期,不断建立分校,分校的管理团队,比如分校长,教学主任希望通过竞聘的方式内部选拔,以往基层的竞聘方式采用ppt演讲以及领导提问的形式进行,中高层竞聘希望采用不同的形式,可是,还有什么更好的形式呢?
从中层的领导里面选拔,主要有以下几个地方值得注意一下:1.从多个关键点考核中层领导:平时工作业绩、领导力、沟通力、员工满意度调查、上层管理层对他们的意见评分等等。2.选择一个实战案例让每个参选的中层领导进行分析,比如“如果提升他为一个学校的校长,他会怎么做,从哪些方面入手做好这个学校”等等。然后多个参选人员之间pk.3.举行现场竞演,现场pk.4.上层领导层后期对所有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然后选择通过的人,总结他们的优秀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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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毕业人力资源管理3个月,面对每天工作任务量小太清闲,感觉迷茫
如果想一直从事人事这方面的话建议去考个人力资源管理证书,以后无论去哪里工作自己心里会更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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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来的女员工,还在试用期内,告知人事怀孕了,是否可在试用期内劝退该员工?
不可以以怀孕为由劝退或辞退,但能以试用期不适任劝退,注意找好试用期不适任的具体证明,绝对不能提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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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位女员工,试用期后转正,给她缴纳社保后,员工提出她已经怀孕。但是根据青岛的社保政策,一直到她生产,社保不够连续12个月,所以社保不能报销员工的生产相关的一切费用。请问这种情况下:1、员工休产假,公司应提供给员工哪些福利?2、员工工作表现一般,公司也不想再用她,但是三期不能辞退,请问她休完产假回来,公司应该怎么处理?
青岛规定一直到员工生产,社保不足12个月的不好报销生育险(生育津贴、医疗费、营养费都没有)。我们这边是只要员工生产前是在职员工且在单位参保的,即使是到生产的时候不足12个月,待满12个月之后也可报销生育险的。应该问清楚社保的人,是一定要在生产前交足12个月吗?员工休产假的话,单位要提供给员工产假、哺乳假,同时还要发放工资,按80%计发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司不想再用她也要等到三期完之后才好辞退,同时辞退的时候还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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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处罚力度,比如随迟到时间、次数,处罚金额递增等(优点是简单,缺点是一味罚钱,容易引起大家的逆反心理)。2、公司领导监督跟进:每天上班时大门前跟进大家上的考勤情况(如果是公司老板肯这样做,效果应该会不错,但目前能这样做的老板估计不多,而只是人力资源部门的领导,估计对有大效果)。3、迟到不罚款,只谈话,表示关心,从关爱的角度督促进步(迟到罚款,员工容易感觉扯平了。这样处理人性化,激发人心里的善念,但一般企业可能做不到,因为对自身的不自信,对员工的不信任)。该怎么做更合理?
你说的已经比较全面了,重要的还要有氛围,加大执行的宣贯。另:每月推出全勤之星,在公布栏进行名誉奖励,鼓动大家向他们学习;同时把迟到的人员也公布上去,进行对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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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物流公司为降低新入职人员的流失率,在员工入职试用期间,人力资源部会和按照不同的岗位,与员工签订一份3-6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新入职的财务经理吴先生说:“按照公司的规定,凡是新招用的职工要先签订三个月的试用合同,吴先生每月工资6000元,待试用合格以后再与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7000元。”吴先生觉得不合理,也没有保障,于是提出签订3年期的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说:“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员工入职只能签订试用合同,合格后才能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吴先生经法律咨询后,确认公司的做法违法,于是给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监察大队根据调查的事实,责令该深圳某物流公司立即纠正签订试用合同的违法行为。请结合案例分析,企业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案例解析:企业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是违法的行为。《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意味着试用期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应纳入劳动合同期限。因此,本案例中,物流公司与员工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是非法无效的,3个月的合同期限内,不能够再设定试用期。另外,物流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定了“试用期合同”的要求,由于制度是违法的,所以,本制度也是无效的。因此,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物流公司纠正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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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赖账的老板 我朋友于2012年10月,应聘到一家制造企业做财务总监。年薪25万,其中平时每月1万,余下13万作为考核。2014年春节过后,老板说13年没有奖金了。财务总监说:我13年做了那些那些,即便考核那我也不可能,一分不得。老板说:你其他的没有问题,主要是erp做的不好。总监一听生气了说:ERP我化了那么多心血,时间,从软件公司的选择,谈价到整个企业各个业务,财务流程的梳理,到人员的培训。结果呢,生产统计,仓管干了不到几个月就被你亲戚搞走,来来往往一年换了8,9个,你说这个责任算谁的。老板无语,只能说责任你肯定有的,结果不欢而散。 注:财务总监职责: 1,银行融资 2,对外税务,会计事务所,工商局 3,财务团队的建立管控 4,企业ERP的实施 问:这件事如何解决。财务总监如何拿到自己应得的部分
如果是口头约定,没办法。如果有合同约定,可以申请仲裁,因为老板的理由也不成立,缺乏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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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2012年10月诊断得了恶性肿瘤,治疗后不到一年又复发,1月份做了第二次手术。到目前为止,一直未上班,按其单位制度,工龄超过10年可以享受其岗位基本工资,但单位制度也规定,不能超过2年,可现在病情没有控制,上班去了就是打酱油,还不如继续休养。请问,像这种情况,他还能休息多长时间,同时能保证享受目前的薪酬待遇?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另依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综合以上可见,治疗期能否延长,须相关部门出具有效证明为准,如果岗位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企业的做法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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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不善需要做大规模裁员,国家对此没有统一的规定或指导方案,只有广东出过类似指导意见,但具体操作起来各种问题还是很多,请问关于经济性裁员的详细操作方案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裁员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的。只有公司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和生产经营已经亏损的情况是可以实施经济性裁员的。实施裁员按以下程序进行:1、公司提出经济性裁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公司支付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及资金准备情况等。2、裁员方案与工会,没有工会的与职工代表进行协商的书面意见,双方签字盖章。3、裁员方案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报告材料有裁员方案、公司方与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对裁员方案的协商意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工会法人资格复印件,未建立工会的,出具职工推选的职工代表的说明材料等、工会及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人员个人资料,如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和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协商的书面文件等。4、批复后,正式公布裁员方案,按裁员方案,对被裁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和相关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按服务期限算的,服务期不到半年为半个月工资,半年以上至一年为一年工资,工资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裁员未提前1个月告知,需多付一个月的提前通知金。具体程序请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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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惠州注册,在广州有一个办事处,老板也广州上班。对于在广州上班的同事要求买广州社保,公司又不愿意,该怎么办?
在公司注册地交社保,然后给广州上班的人员办理居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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