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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胜任岗位
试用期间证明不胜任是可以无补偿的解除的。如果选择调岗,可以说,根据我们的观察和考核,我们觉得,你在这个岗位上表现不错,但是我们觉得你的潜能还未开发出来,我们觉得XX岗位更加适合你,可以发挥你的特长,与公司取得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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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员工未上班,社保公司让员工全部承担合理吗?
这个明显不合理,产假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并属于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应享受社会保险机构给予的生育生活津贴,在此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个人部分可自己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也可和单位协商,由单位代扣代缴或垫缴后由本人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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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协议和劳动合同
存在劳动合同争议的风险1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天之内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对试工期限是有规定的。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3.随着劳动合同的签订要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总之这里存在很多争议隐患,比如说劳动协议不是劳动合同,这期间发生的劳动关系问题不属于劳动法保护,但是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再比如这期间社会保险有没有缴纳,如果没有那万一出现工伤事故怎么办?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在这期间如果发生劳动争议,企业面临补偿和赔偿金(请参看劳动合同法相关的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条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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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顶岗实习生工伤事故处理经验分享?
企业在使用各类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时,建议注意以下几点:1.与实习生签订书面实习协议2.协议中应约定实习补贴或津贴(不要写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给实习生缴纳雇主责任险防范受伤风险4.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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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矽肺、工伤七级,合同期满是否可以终止?
1,该员工矽肺、工伤七级,合同终止要慎重;2,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终止劳动合同;3,51周岁,距离退休不足10年,应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条文: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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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单位应当支付二倍的赔偿金。而这个“二倍”的基数应该是依据第四十七条,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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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过了试用期,没有签合同,现想开除她,请问该怎么处理呢?
1、如果签了合同只写了试用期,那么这个试用期就等于劳动合同时间。2个月后你们就没有劳动关系了。2、如果没签合同,那对不起,如果员工仲裁,直接赔偿4个月工资。所以你们属于什么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那么就去及时沟通,拿出一些他上网聊天、购物的证据(书面打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让他自己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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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劳动关系该怎么处理?
首先公司对解聘员工的补偿了,那在职的员工肯定也会知道这事情,还要告诉现在员工的薪资不变,而且工资构成里已经包含社保,在职的员工能不反对吗?!入职的时候就没说,偏在这个节骨眼上才说,公司这样做不是在挖坑给自己跳吗?然后也提及到要准备签订劳动合同,那是重新签订的?还是补签?如果是补签就说明员工入职的时候没有跟签订劳动合同,那又多了一个法律风险,没签订合同的每月要支付两倍工资。如果是重签就没必要签入职那天的日期了,现在的人对签订合同很敏感,即使是一个日期,他们就是觉得企业在维护自己利益而损害他们利益,只会引起他们更多的疑虑,然后去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这事情HR拍不了板,只能执行任务,但执行任务时有阻碍就只能先听听他们的意见,多了解他们的想法。然后把事情总结汇报,并把公司将要面临哪些法律风险、损失都列出来;如果你有建议的可以提出你的建议,让老板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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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成功不续签劳动合同
这个问题几乎就是个悖论,提问题能不能不要这门高深莫测啊!好处你企业都占了。我觉得楼主更因该去做老板的工作,只要这个老板还想企业发展,想凝聚企业的人心,那么就按着法律来执行。相对于违法来说守法的成本是最低的。经济账老板坑定都比我门下属算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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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公司欲解除合同,支付半个月还是1个月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同理,可不可以理解为用人单位也同样可以对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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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生病治疗公司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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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的补偿事宜
给他们两个发函,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如果不续签,视为个人不同意续签合同,与他们解除劳动关系。即使他们去仲裁,也没有多少赔偿,但是他们也领取不了经济补偿金了,因为你们未签合同的时间不长,他们没什么便宜。至于内部问责,算了吧,说说下次注意就行了,都是自己人,问什么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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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头招聘的新入职员工入职5天想辞退怎么办?
1、看你的合同2、你先投诉下猎头,说这个人咋地咋地,先让猎头沟通下,如果猎头沟通不好。一半个月内解雇吧。3、要有证据证明此人不合适,公司制度如果规定了迟到早退多少次是重大违纪。是可以辞退的。满足39条就不用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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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申请规定
业务部门,其实只要工作交接好,有人接手,离职办理好手续,那就不管提前几天了。我们有正式员工的,也很少有提前1个月提出离职申请的。确保离职手续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没有问题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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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退
试用期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方式:第一、最好的办法是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过这一点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已告知录用条件;2、已考核;3、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4、试用期满前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将被视为违法解除。第二、如果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除试用期外其他规定的情形的,也可以单方解除,且无需支付补偿或赔偿。所以,如果你们只是主管判断认为员工是混日子,而不能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直接解除,而应当先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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