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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保合同
公司为员工购买了社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既定的劳动事实已经存在,如果员工入职满一月后还未签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第二月起公司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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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期女工问题
未婚先孕流产,可以享受产假(根据你当地产假规定安排休假:深圳为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但是不享受产假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建议:可按病假待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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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降员工如何顺利度过适用期
你这公司的人好奇葩啊,我只能说公司的业务员就是想混混工资吧,也没有用心去做业绩,因为去了一个新同事,有业绩了,就排斥,这样的行为可耻,也间接地说明了你公司业务部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首先说主管干什么去了,带出这样一个团队,作为人力资源部,你作为职能部门,发现这种问题,为什么不去从中协调或反映到老板那,以找到更好的方法去解决现状,要知道一个公司的资金来源是由业务业绩的创造,他们不努力工作,你的薪水从哪里来,老板的利润从哪里来,想过没有?作为HR,我认为应该先找出这个部门核心因素在哪里,再从中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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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申请离职是否有效,可作为证据使用吗?
手机短信是数据电文的一种,它符合证据属性,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手机电话短信即符合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本案手机短信确属李某手机发出,公司人事经理电话收件箱中的信息是只读文件,具有不可修改特点。从手机短信的基本内容来看,打开手机收件箱,其信息均带有发信人的手机号码、发信时间和具体内容(文字、符号、图像)等具体资料,而且网络操作系统中也有相应记录。同时,本案手机短信能够有效表现所载内容并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因此,公司提供的手机短信生成、储存、传递数据电文方法是可靠的,内容也是真实完整的,法院应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延伸解读: 在当今社会,手机已成为人们信息沟通的主要通信工具之一。手机短信当证据是否有法律依据,法庭能否采信?答案是肯定的。手机短信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有关规定,手机短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的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2005年4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上简称《电子签名法》)承认了数据电文中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第2条第2款规定,“数据电文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第7条规定:“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电子签名法》第5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因此,《电子签名法》为手机短信作为证据使用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被越来越广泛地利用。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对各种证据形式均没有做出确切的界定,导致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对证据形式的认识上界限模糊,认识不一。电子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传统证据,同七种传统的证据形式相比,电子证据并非是创造的一种全新证明机制,我们应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大胆突破现有证据的表现形式,承认电子证据为独立的证据种类,从而消除电子证据处在书证和视听资料之间的尴尬地位。 温馨提示: 手机短信作为证据可以被采信,但是效力的确定非常困难,也不能单独作为定案证据。电子证据在证据保全、采集、审查和演示上需要有独特的方法以及专业人员的支持。 实践中,当事人在利用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为防止手机短信灭失,在收到手机短信后、提起诉讼前,可以将手机短信进行公证,公证时注意保存手机型号,品牌,这份公证所具有的证据效力远远大于短信本身。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对手机短信予以公证。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因此,当事人诉前可以考虑进行公证。 2.为避免手机短信灭失,在提起诉讼后,可以立即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依据《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请求人民法院以勘验、制作笔录等方式将短信内容固定下来。因此,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3.要注意取证手段的合法性和取证环节的完整性,即证据的收集方式或程序等要合法,使证据的形成不存在瑕疵。如证据中当事人要有证据证明该手机号码确属对方所有,且属于双方前期确认的联络方式,该手机号码不存在被盗取,所用手机收件箱中短信应属只读文件,不能修改等情况。 4.短信是间接证据,因此当事人要尽量多的提供对自己有利的其他证据,使之彼此印证。所有证据保持一致,形成完整、有效、严密的证据链,就比较容易达到证明事实存在的效果。 相关法规导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数据电文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因此,《电子签名法》为手机短信作为证据使用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被越来越广泛地利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三)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 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七条规定:“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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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精减机构后原部门领导自然免职会存在什么风险?
这个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方面的约同,如果劳动合同上面有约定,此人是什么岗位,那么公司不经双方协商,而强行调动岗动,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还是薪酬方面也是一样的,未经协商,公司私自调低薪酬,员工可以依法让公司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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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好用靠谱的考勤管理系统推荐?
红海云,拥有灵活设置的考勤方案,真实告别排队打卡时代,满足企业各种考勤管理需求。 1.提供手机、指纹、网页等多种打卡方式,实时获取打卡地理位置 2.可自定义设置多个考勤时段,也提供节假日及打卡位置的设置 3.支持异常处理及请假、出差、加班、调休、申述等考勤审批流程 4.任何时段打卡,系统都能实时分析考勤状态生成实时考勤报表 5.无需开发接口,数据直接对接,帮助客户最大限度缩减实施成本 6.提供多种可视化统计报表及诊断方式, 跟踪员工实时考勤状态 7.员工假期可通过配置年假、产假、婚假等假期方案实现规范管理 8.通过假期方案公式设置,实现假期数据与考勤、薪酬的完美联动 9.不同岗级岗位员工的全套请假流程规范,支持假期余额预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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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亲戚公司下面走出去自己单干?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目前还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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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有抑郁症提出离职后又反悔
1、只要是员工提出离职的,且他有相关的病史,企业必须及时办理。2、即使他有反悔的态度,也必须做工作,否则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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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能让管理制度落地又不得罪人啊
1、如果你的工作目标是不得罪人,千万不要从事管理工作。员工中或许能找到一个所有人都认可的老好人,但管理者绝对不可能让所有人都认可。2、如果你只是想用温和的手段来推行制度,这是可行的,但不等于说一定不得罪人。3、制度执行有问题,可能是制度制定者的问题,也可能是制度执行者的问题,需要找出原因对症下药。不管强硬还是温和,都只不过是手段,还是要针对根本原因软硬兼施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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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回执该如何回收
建议做法:1、完善员工离职手续:无论员工是否要求开具《离职证明》,在双方签订《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后,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2、《离职证明》分两联:公司存根和员工留存联,盖章有效。要求员工在公司存根上作签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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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辞退员工
假期管理制度有没有?陪产假,公司的规定如何请陪产假?是否需要提供出生证明等证明才来才可以予以陪产假等相关的规定?把以上问题及资料准备齐全在来研究你提出的问题,既然有工伤鉴定那就除了涉及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法律及贵司注册地的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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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板逼离职
第一、自我评估,老板不满意是自己工作能力问题还是自己态度问题。如果对自己能力没有问题,只是态度上有自我放松的思想,愿意留下,可以跟老板说说,如果是能力问题,那就赶快学习,不管是不是在这个公司都要学习。第二、市场评估,如果现在公司的待遇和环境和市场差不多就离开找一份工作,总结经验从头再来,俗话说人挪活树挪死,挪下地方反而会更好。第三、成本评估,评估下你和企业打官司成功的几率有多高,如果证据充分,而且的确是企业错了,打官司赢面比较大,那就请律师维权。除非万不得已,否则我建议别这么做,毕竟劳神劳力而且对自己今后职业影响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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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关于工资约定
所以说在你的薪酬结构里,工资应该进行拆分,劳动合同里的工资应该对应的是基本工资部分。工伤赔付和经济补偿劳动法都有明确的标准,跟劳动合同里写的工资额并无直接关系。你可以先了解一下劳动法对这两部分补偿的规定,就知道怎么和员工进行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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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可否申请仲裁?
1、6.21入职,现在刚好7.21通知你签定劳动合同,看似并不违法。2、工资的多少也是议定,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来约定,所以也无证据证明公司违法,最多是公司不诚信。综合以上来看,你维权成功难度大,还是拍******走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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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关系和档案如何转
主要是建议员工在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 一、如果楼主公司确实有必要给予该名员工办理档案转移,就要看以下情况: (一)应届毕业生: 1、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发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2、转档案以 就业报到证、升学的录取通知书是毕业生档案转出的凭证。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档案就转到哪里。 3、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请毕业生向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查询。 (二)有单位的员工: 1、转入: a档案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其他省市单位的,由员工原单位开具商调函,本人办理调档手续; b档案在企业或其他人才服务机构的: ①本人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②本人持原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③档案封口自带交予调入单位审核。 ④审核合格后发回执,档案入库。不合格,本人将档案交予原单位(机构)补充。 2、转出: ①持接收单位商调函、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②本人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二、党员关系转移 转接要求: 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有党组织开具的中组部规定的统一式样的“中国******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2、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本人亲自办理。如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应有党组织指派党员办理。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应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防止遗失,并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如果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4、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5、党组织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对外单位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认真鉴别真伪,防止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6、发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后,要及时对党内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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